經濟加碼 最高獎勵50萬 《花園外國語學校獎學金條例》出台
6月1日,花園集團出台了《花園外國語學校獎學金條例》,旨(zhi)在(zai)激(ji)勵(li)更(geng)多(duo)優(you)秀(xiu)學(xue)生(sheng)前(qian)來(lai)花(hua)園(yuan)外(wai)國(guo)語(yu)學(xue)校(xiao)就(jiu)讀(du),同(tong)時(shi)鼓(gu)勵(li)在(zai)校(xiao)學(xue)生(sheng)勤(qin)奮(fen)學(xue)習(xi)並(bing)成(cheng)為(wei)德(de)智(zhi)體(ti)美(mei)勞(lao)全(quan)麵(mian)發(fa)展(zhan)的(de)精(jing)英(ying)人(ren)才(cai),進(jin)而(er)讓(rang)學(xue)校(xiao)盡(jin)快(kuai)形(xing)成(cheng)“五個一流”辦學特色品牌。
《花園外國語學校獎學金條例》的出台,標誌著花園教育事業在發展藍圖上又邁出了舉足輕重的一步。縱觀該條例,花園外國語學校獎學金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特別獎、新生獎、優秀獎、進步獎等四個獎學金類別。
其中,特別獎用於獎勵在中考、高考中獲得第一名的學生,獎學金具體設定為:高考浙江省第一名,獎勵50萬元;高考、中考金華市第一名,獎勵20萬元;高考、中考東陽市第一名,獎勵10萬元。
新生獎用於獎勵中考成績優異的高中部新生,以東陽市排名為基準,中考成績位列東陽市前100名,獎勵5萬元/人;中考成績位列東陽市前200名,獎勵3萬元/人;中考成績位列東陽市前500名,獎勵1萬元/人,而非東陽考生可轉換後列入排名。
優秀獎用於獎勵品學兼優的初中和高中在校學生,每學年評選一次,設一、二、三等獎,獎金分別是10000元、5000元、2000元,獲獎人數以班均 1 名、2 名、3 名計,小學部三好學生也可另發獎品。
進步獎則是獎勵在初中、高中一學年學習中進步最快的學生,獎金 2000 元/學年/人,獲獎人數以班均 1 名計。而花園中學參加東陽市統考成績達到花園外國語學校高中部學生前 90%,可以申請轉入花園外國語學校就讀,花園外國語學校給予花園中學一定的獎勵。
此外,《花園外國語學校獎學金條例》還公布了獎學金評定的組織和發放流程,並強調特別獎、優秀獎、進步獎不重複計獎,該條例從2018級學生開始實施。
教育興則國家興,教育強則國家強。一直以來,花園村和花園集團始終把教育事業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,如今花園外國語學校、花園中學、花園幼兒園三所學校知名度和影響力不斷攀升。建成於2017年的花園外國語學校,由浙江師範大學與東陽市人民政府共同支持、浙江師範大學與花園集團聯合創辦,集幼兒園、小學、初中、高中為一體16年一貫製國際化學校,具有一流的師資隊伍與硬件設施,采取“小班化、寄宿製、雙語教學”的辦學方式,現已成為東陽教育界一顆璀璨新星,並致力打造選擇性教育樣板。

